學位考試申請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解剖學及細胞生物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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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申請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程

  1. 學位考試申請開始:第1學期(8月1日)、第2學期(2月1日)。
  2. 學位考試申請截止:依本所規定期限內完成。至遲需於考試日前七日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方得舉行。
  3. 學位考試舉行截止時間:第1學期(1月31日)、第2學期(7月31日)。
  4. 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至註冊組截止時間:第1學期(1月31日)第2學期(7月31日)。
  5. 113學年度第1學期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至註冊組截止時間:114年1月23日(四),畢業離校截止時間:114年2月14日(五)。

二、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學位考之研究生應上網填報申請資料(登入陽明交通大學入口網,點選「陽明校區/校務資訊/課務系統/學位考申請」),凡未上網登錄申請資料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予受理。
  2. 成績單請自行申請。
  3. 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歷年成績表一份、當學期選課單影本一份 (歷年成績單之累計學分尚未達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時,請檢附)],於申請截止前     送交所辦審核。
  4. 學位考試委員:依本校「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第六條規定辦理。
  5. 學位考試委員異動,請填妥「研究所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異動申請書(陽明校區適用)」辦理。
  6. 論文考試成績不及格者,如修業期限尚未屆滿,應於修業年限內重考及格。相關辦法依學則規定辦理。

三、學位考試注意事項與應備文件

  1. 學位考試舉行前,應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並供考試委員參考;於論文考試結束後,由指導教授於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簽核確認。
  2. 學位口試以公開舉行為原則,須於事前公佈口試時間、地點及論文題目。(口試時間與地點,請先向所辦登記)
  3. 學位考試應備文件: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學位論文審定同意書、學位    考試成績表(每位口試委員一張)
  4. 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四、論文審查:

論文通過口試者由口試委員明示論文修改方向及要點,做為學生修改論文之依據。學生修改論文後應提交論文審查,論文審查至少須經三分之二考試委員同意始為通過。修改後之論文定稿應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並經指導教授確認。論文審查不另評分,論文審查通過者,由出席論文考試之委員簽署「學位論文審定同意書」。完成論文審定者,論文考試成績即為學位考試成績。

五、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應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學位論文紙本、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將論文摘要及全文電子檔上網建檔,並完成畢業離校程序後,註冊組始得發給學位證書。學位論文紙本之繳交期限為舉行學位考試日的次學期上課開始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逾期未交論文紙本且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修業年限屆滿者,未於年限屆滿當學期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或未於次學期上課開始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前繳交紙本論文,應予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