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學及細胞生物學研究所研究生論文指導小組組成辦法::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解剖學及細胞生物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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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學及細胞生物學研究所研究生論文指導小組組成辦法

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九日實施
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日修訂
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修訂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修訂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修訂

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修訂
民國一0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修訂


一、為提升解剖學及細胞生物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研究生論文研究水準,特制定本論文指導小組組成辦法。

二、本所研究生須於新生報到座談會六月三十日前選定指導教授,並於第二學期由指導教授召集並組成論文指導小組,
並分別於碩一下學期及碩二上學期結束前提論文進度報告。

三、研究生論文指導小組由至少兩名助理教授以上組成。

四、研究生得提交論文口試,須經論文指導小組會商同意。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科所務會議修正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