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dy Bequests
一、生前願捐贈大體供本校醫學研究與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
請將您的意願告知家屬或親朋好友,並連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或北區遺體中心,告知承辦人本人的姓名、性別及地址後,會郵寄一份大體捐贈志願書到貴府,填好後回寄給國立陽明大學或北區遺體中心。
二、遺體捐獻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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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者住院期間家屬收到病危通知時,請先連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及北區遺體中心承辦人,告知捐贈者所在醫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及北區遺體中心承辦人會聯繫住院醫師評估捐贈者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捐贈。
- 若捐贈者的身體狀況經評估不適合捐贈,往生後請家屬自行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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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評估捐贈者的身體狀況適合捐贈,需備齊以下必要文件:
(1) 死亡證明書正本3份。
(2) 捐贈者所在醫院放行條
(3) 捐贈者的身分證
- 所有文件備齊後,連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及北區遺體中心承辦人,遺體中心會派車去接運老師至國立陽明大學,家屬最多2人可隨車護送。
- 若評估捐贈者的身體狀況適合捐贈,但往生時如遇夜間或例假日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書正本時,請務必先將老師遺體冰存,以防腐壞,待家屬拿到上述所有文件後,再聯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及北區遺體中心承辦人。
- 若評估捐贈者的身體狀況適合捐贈,且家屬已備齊所有文件,但家屬需做儀式者,聯絡遺體中心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承辦人時,請先告知儀式結束時間,避免影響遺體接運車的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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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老師遺體運抵本校時,會先將老師送入大體防腐室,並讓伴隨家屬瞻仰遺容,之後將遺體送入冷藏庫。
- 防腐處理後,為配合教學上使用將不再開放家屬瞻仰遺容。
- 家屬可至追思室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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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家屬填寫及繳交遺體捐贈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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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寫文件:
(1) 遺體捐贈同意書
(2) 捐贈遺體流程表
(3) 家屬授權同意書
(4) 大體捐贈身體狀況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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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繳交文件:
(1) 死亡證明書正本2份
(2) 大體老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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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寫文件:
- 請家屬提供老師的生平事蹟及照片,供慰靈公祭追思感恩典禮使用。
三、基於醫學研究與解剖教學教材之完整性、遺體防腐處理技術的考量與維護師生及防腐技士健康等因素,遺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恕不接受捐贈:
- 患法定傳染病者(愛滋病、淋病、梅毒、開放性肺結核)。
- 曾做過重大器官摘除或器官移植(肺臟、胃、肝臟、脾臟、胰臟、子宮等器官摘除或進行過腸胃道或造口手術)之捐贈者。
- 過去一年內做過氣管切開手術或剛做過手術傷口尚未痊癒者。
- 自戕、溺斃及嚴重水腫、車禍、手術中往生、四肢變形或萎縮
- 體重過輕或過重(超過或低於身高計算的標準體重百分之三十)。
- 糖尿病末期神經壞死(手、腳趾發黑)。
- 嚴重褥瘡及腹水者。
- 家屬對捐贈仍有異議者。
- 於國外往生者。
- 16歲以下往生者。
- 本校保留最終接受捐贈同意權。
四、每年3月於本校大禮堂舉行慰靈公祭追思感恩典禮。
五、大體火化於臺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行,骨灰可由家屬領回,或委由本校協助處理。
六、大體老師遺體捐贈到火化完成,火化及骨灰罈費用均由本校負擔。
七、聯絡人: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02)28267000#65451 (承辦人:周先生 周一~五 8:30-17:30 whgchou@nycu.edu.tw)
- 北區遺體中心:(02)23912241 (承辦人:莊小姐 24小時)
八、下載檔案資料
- 台北市各醫學院教學遺體中心(問與答)
- 台北市各醫學院教學遺體中心(自願捐贈者評估狀況)
- 醫學中心-大體捐贈解剖志願書(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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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中心-大體捐贈解剖志願書英文版(範例)